2012/04/23

綠委:台電每年圖利業者數十億

針對部分汽電共生業者以高價售電給台電,再以低價向台電購電,每年賺取數十億元價差,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李應元今(22)日要求台電立刻堵住此財政黑洞,以免持續推高電價。
李應元指出,汽電共生發電應該是先供業者工廠自己使用,有餘電再賣給台電。因此「能源管理法」第10條規定:「汽電共生設備,…….得請當地綜合電業收購其生產電能之餘電,……。當地綜合電業除有正當理由,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外,不得拒絕。」
李應元表示,經濟部曲解能源管理法的意旨,在「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」中大開方便之門,對於汽電共生業者的發電幾乎來者不拒,背離母法僅要求台電收購「餘電」之規定。甚至離峰時間不缺電時,台電也要收購這些賣不出去的電,推高供電成本。此外,也讓不肖業者有機可趁,以高價售電給台電,再以低價向台電購電,每年賺取數十億元價差。
因此,李應元將要求經濟部修改「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」,嚴格遵循母法僅要求台電收購「餘電」之規定,並明文規定台電系統不缺電時,或汽電共生業者有「高賣低買」時,可拒絕收購汽電共生之餘電。
李應元根據能源統計月報資料指出,以民國100年為例,化學材料製造業的汽電共生售給台電63億度電,但又向台電購買27億度電。而台電向業者的收購價格每度最高達3.93元,另還要付容量費率,但賣給業者平均約2元,每度的價差1.4元以上。若這些汽電共生業者少賣27億度電給台電,台電將可減少37.8億元的支出。
李應元呼籲馬英九總統要調漲電價之前,先改革這些不合理的財政黑洞。

國營企業的黑洞還真多,應該來個大改革。

沒有留言: